第二十一章 遗言-《吉光灵探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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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们把我的腿肉切成小片,就这么生生吃了,甚至还分了几片给我,塞到我嘴里,但我吐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他们又卸下了我另一条腿,同样帮我止血,然后切片分食,这一次,他们没有再将我的肉分给我,只是用一种看着盛宴的眼神看着我,他们其中一人,甚至流了口水。

    这时候,我才明白我错了。

    错的离谱。

    他们没一下子杀死我,不是因为不忍心杀我,只是因为,他们想吃新鲜的肉!

    我是在第四天死的,在他们砍断我最后一只手臂的时候。

    临死的时候,我听见他们,在发着一个毒誓,那是流传于我们家乡的一个毒咒,咒语的内容,是向阎王买命。

    没错,卖我的命,买他们的命。

    他们发誓道,如果他们能活下去,那么,下一世,他们还要杀掉我,以赎回他们的命。

    一命换一命,所以他们要杀我五世,买回属于他们的五条命,如果他们做不到,就要生生世世在地狱中轮回。

    是不是有些不公平?

    为什么明明他们做了坏事,却要我受罪!

    如果真有神明,我倒要问一问,究竟天理何存?!

    死掉的瞬间,我想明白了。

    我要靠自己复仇。

    神究竟还是公平的。

    他们要杀我五次,也就给了我五次机会。

    我要让他们生生世世,永堕地狱。”

    说完这个故事,林森已经奄奄一息,我不敢打断他,只等着他说最后的遗言,那是每个将死之人,都应有的权利。

    尽管我觉得他罪有应得。

    他在看着我,但我看出他眼中的生命光芒,正在迅速消逝,我凑近他嘴边,他用几乎低不可闻的声音,说出了最后一段话:“其实,我是故事里那些吃人者之一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几乎让我当场跳起来!

    但他突然拉住了我的衣角,我知道他这是拼尽了最后一点生命力,于是听他还有什么要讲。

    “我早就知道,这轮回不休的杀戮,并没有完结的一天。这是报应。”

    “但我却爱上了她。我想为她寻一个可能。”

    “于是,我自愿为她杀掉那些原本就该死的人,我也自愿为她而死,如今,我终于……做到了。”

    我悚然而惊。

    再看林森的脸,已经血色全无,眼中也完全黯淡。

    我见过无数死人,根本无需检查他的心跳脉搏,便可知,他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但他的嘴角,却是含了微笑。

    我蹲在原地呆了良久,才轻轻扳开他拉着我衣角的手,然后默默站起身来。

    我当场离开,不管是老刀还肖武叫我,我都没有理会。

    林森最后的那个笑容,印在我的记忆中,久久不散。

    林森笑的不恐怖,反而很安详,很满足。

    ——但这却是最恐怖之处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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